2009年5月12日 星期二

共產黨的法規真麻煩

這也是莫可奈何的事
進步太快,修法的速度很難趕得上

可以想見,中國的公司法、證券法每隔三五年就大翻修一次
這不打緊,畢竟要跟隨時代的演變,同時又要和國際接軌
但麻煩的地方在於,他們不時就會發佈公告

XXX範例、OOO指導、***原則
像是這樣的東西,不是法律、甚至不算法規,可是效力是和法律一樣的
他們修法的速度絕對是台灣的好幾倍
因為只要公布出來,你給我照做就對了,主管機關說了算

所以我光是要搞個董事會議事規則、董事的選舉辦法
除了公司法、證券法,還得自己去找十幾篇相關的公告(因為公告跟法律沒兩樣)
之前我老大出了個作業給我,要我想想控股股東如何掌握控制權
傻不隆咚的我還以為只要能在任何情況下都佔絕對多數就行了
後來被點破才知道我是多麼天真

『如果有敵意的公司拿到你一席董事,那公司不就沒有秘密可言了』
靠杯.......對喔,所以董事席次一定要全拿才行,不論用啥賤招
『這種事情沒人會講民主的啦~~』
真是上了一課

所以呢,從一開始訂規矩的時候就要設計得天衣無縫才行
從公司章程、股東大會議事規則、董事會組織方式、要設幾席董監事
全都要在法律的規範下,找出萬無一失對公司和股東絕對有利的方式

我老大八成已經都想好了,卻硬是要我自己先一個一個慢慢去琢磨,然後再跟他討論
美其名是討論,講實在的就是去讓他消遣(好在理想董事席次我沒算錯)
也對啦,先知道答案就沒啥好玩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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